| 关于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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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2-08 10:19 文章来源:临桂县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的领导,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10〕247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价格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物价)、财政、工信、农业、水产畜牧、工商、粮食、民政、统计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物价局)。联席会议将根据市场价格形势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其主要任务是分析市场供求情况,把握市场价格形势,针对影响价格过快上涨的突出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并组织实施。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出台的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临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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